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被需要

該丟的丟不掉,拼命存續的也一件件失去本該擁有的意義。這個我們還無法拋棄而獨立生存的空間,似乎被冠上了善變的標籤。其實一直以來都不知道什麼是可以永遠不變值得自己用生命去承載的,找不到這樣的東西,比找到了然後為其付出意想的代價還要慌亂和迷茫。我希望切實可靠的存在著這樣一種東西,一種可以證明我的存在不是可有可無的。
  
  就像某首歌它的存在是為了陪襯和契合聽者當時相對應的心情一樣,我也希望的自己的存在是不容置疑的,甚至是無可替代的。為了完成自己被賦予的某種神聖的使命而義無反顧時,內心裏自然而然的會溢滿充實的幸福感。當然了,要想完成這樣的使命絕非易如反掌。要不然也不可能令自己如此受益匪淺。
  
  可世間之事總事與願違。不是你想要付出就會有理所當然的接收者。就像愛情一樣,勉強維持,只會適得其反。一開始出於良性的計畫,結果卻因為太過於一廂情願而反受其害。本來真心想要守護的那點點微光,最後只能流著沒有意義的淚水觸摸它冰冷而暗淡的外層壁壘。
  
  在這裏我只能假設,因為不管過去或現在,對於被需要的感覺我還很陌生。不知道自己是太無辜了,還是太自以為是了。一直像沒有芯的鉛筆一樣,被無情的丟棄在一邊,誰也不曾設身處地的想起,我至少還有被火焚燒的價值,儘管作用徽乎其徽。但不該被歸納到一無事處的垃圾堆裏。
  
  不過後來想想,不管外面世界待不待見自己,首先自己得先確認自己的價值所在。人活一口氣,只要還在呼吸,先別去據理力爭這些無法強求的外部力量。與其天天把自己像裝扮得像只花瓶等待別人的觀賞,還不如自私一點,為自己的存在多吸取點足夠生存下去的養分,這樣,既不在別人面前將自己強買強賣,自己也不會失去生存的意義。也就是說,用你哭天喊地的時間去徵求別人的憐憫,還不如利用時間提高自身的價值,讓別人自告奮勇為你摘星弄月。我想這也不失為一種明智之舉。
返回列表